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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政府机构:农业委员会

关键词:庐江县,农委     我要发布新的信息
  • 相关机构: 庐江城市在线
  • 电 话:0565-7322116
  • 网 址:http://www.ahny.gov.cn/sites/ch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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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农业委员会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等上级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调研,研究拟订全县种植业、畜牧业、农村能源、渔业、农机和农村经济(以下简称农业各产业)等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结构、年度发展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战略。
  (三)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责任;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及承包纠纷仲裁、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民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收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有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
  (四)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农业项目审定、评估和申报,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实施;参与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引资、创汇农业开发工作。
  (五)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管理;管理和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拟定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农业、农村基层干部继续教育,承担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农民体育工作。
  (六)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参与拟定农业各产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负责农业各产业的产品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工作及其质量论证;组织协调种子、农药、兽药(鱼药)、饲料、肥料、农膜以及渔船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登记、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动植物的防疫、内检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兽医医政、兽(鱼)药药政、渔政以及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七)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参与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八)承担农业农村经济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
  (九)依法监督管理农业生态、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渔业水域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农村能源及其开发利用。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县农业委员会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农业股(“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农业产业化指导股(项目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科教法规股(农业执法办公室)、财务审计股、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县水产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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