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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一)职责调整 1.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关的评比达标活动。 3.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加强和完善工商行政执法,构建市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开展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机构、经纪人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 11.承担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提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服务。 12.负责全县工商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商系统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3.承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7322414) 2.人事教育股(7331706) 3.财务装备股(7331732) 4.政策法规股(7331704) 5.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7322414) 6.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7322414) 7.企业监督管理股(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7322414) 8.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7331709) 9.监察室(7338059) (二)直属机构 1.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副科级建制)(7322414) 2.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7322414) 3.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局(7322414) (三)派出机构 1.城北工商所(7322389) 2.城南工商所(7322569) 3.汤池工商所(7381006) 4.白山工商所(7396023) 5.泥河工商所(7371017) 6.龙桥工商所(7661195) 7.白湖工商所(7501052) 8.金牛工商所(7391135) 9.盛桥工商所(7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