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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政府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键词:庐江县,安监局     我要发布新的信息
  • 相关机构: 庐江城市在线
  • 电 话:0565-7333270
  • 网 址:http://www.ljaj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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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规划、计划;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县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国家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
  (四)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六)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七)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八)负责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九)监督检查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使用情况、责任保险制度实行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十)组织、指导、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人秘股(法制股)、综合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
    机构负责人:管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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