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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有关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配套的法规在全县及法律授权的辖区内的贯彻实施。 2、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制定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负责各项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3、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实施计量制度,保证单位制的统一;组织全县及法律授权区域内的量值传递工作,确保量值的准确可靠。 4、负责全县范围内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依法查处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为;严历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责任者。 5、依法组织实施全县技术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对产品质量纠纷、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 6、组织制订全县产质量管理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广现代化质量管理方法和先进科学技术。负责管理全县企业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计量认证工作。 7、负责指导和监督产品质量公证检验机构和计量公证检测服务机构的工作。 8、组织指导全县技术监督执法的宣传、职教、培训等工作,归口管理与标准、计量、质量有关的技术法规的备案工作。 9、承办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名称 1、人秘股 0565-7322630 2、标准计量股 3、质量监督管理股